1、婴幼儿园老师打孩子父母如何办?
1、发现孩子被打后,第一应该询问孩子为何被打,大概知道事情的过程和被打是什么原因,当然不可以听孩子的一面之词,而且婴幼儿园的孩子这么小,可能说不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。
2、假如孩子身上有伤,应该用手机拍摄下来,当面讯问老师伤势的来源,是教育方法不当情绪失去控制下导致的,还是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孩子自己导致的。
3、若是老师无意导致的,要体谅老师,和老师好好交流,请求老师在教育孩子上多一点耐心,同时也要教育孩子,让他们认识到我们的错误。
4、和老师交流之后假如再发生这种事情,就要引起注意了,可以联系其他孩子的父母询问是不是也被老师打过,假如有就说明这位老师确实不合格,可以向园长反映状况。
5、大家可以投诉这名幼师,让她不可以如此做,情节紧急的,可以投诉到法院上。
2、法律处罚规定有什么?
1、幼师虐待婴幼儿违法。
2、2015年11月1日正式推行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遭到刑法的惩处。
3、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规定,“对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患病的人、残疾人等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、看护的人,情节恶劣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“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的人”。
修正案还强化了婴幼儿园、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职责,“针对单位犯罪的,不只要判处罚金,而且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。”
4、除此之外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合适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:“殴打别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”另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中规定:“禁止对未成年人推行家庭暴力,禁止虐待、丢弃未成年人,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,不能歧视女人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。”
3、幼师虐待儿童会有哪些法律后果?
刑法第260条规定,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
对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患病的人、残疾人等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、看护的人,情节恶劣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,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;
有第一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